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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律师告诉你,订立打印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沈丘律师时间:2023-06-24 16:00:35

  当事人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下,订立打印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沈丘律师解答:

  第一,打印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拟定,打印。

  第二,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全程参与订立打印遗嘱的全套制作过程;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三,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由于打印遗嘱无法体现书写笔迹的一致性,容易被删除、篡改,因此特别要求打印遗嘱应保证立遗嘱人与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仅在落款处签字或日期不完整又无其他证据补强,则不宜认为该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涉及到遗产继承和分配问题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依法依老人意愿分配,合理维权。切莫让老人留下的馈赠成为家庭矛盾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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